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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悖论的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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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牛逼的,就是不被认可

 


比起《鲁豫有约》,《非常静距离》,《大牌驾到》,大概没多少人注意到《易见》这档访谈节目,从13年采访姚晨开始到现在,基本是每隔一个月采访一个人,出一期节目。节目形式很简洁,大多是以一个电影院或房间为背景,时长一般控制在半小时左右。主持人是我喜欢的易立竞,言语简洁有力,见解独到犀利,请的嘉宾并不一定是当红的,但一定是有话题性的。整个制作团队精益求精,慢工出细活,节目做出来的效果精美优良有深度,尽管受众面没有很广,可能还受到主流审判的压力,但它依然在继续保持它的原貌,在做自己想做的事,而不是迎合市场口味。

曾经的不被认可,到现在却变成了它的炫资。

每个参与的人要够格的话,不是要你出示你的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是雅思托福成绩,亦不是你的光荣国外生活或是参与了某次洲际重要会议,同样也不是你从丽江流浪到拉萨还是在北上广成了名利双收的成功者。它只是需要你,说出你一次不被认可,亦或是数次不被认可,更甚者是一生都不被认可的经历。如果你觉得随便是讲着一些失败的例子就足以证明你是个社会边缘人的异类活动的话,那就错了。每个人讲完后,由协会的资深会员举手表决,认同你不被认的经历独特且富有说服力,你才能成为合格的成员。

这种不被认可,是指在社会主流价值观念中的不协同,是不跟随商业化的主流队伍,放弃自己的特色自己的喜好来迎合市场的一种态度。哪怕迎合了这些自己可以过得更好,自己可以名利双收,这样的功成名就得来又有什么意义与价值。安能推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就是古人对这种情况最高逼格的宣言。

不被认可协会的代表之一陈佩斯,那个轰动一时的告央视维权案,让他永远被踢出了春晚的舞台。春晚是中国人逢年过节的一个消遣节目,很多人抱着上春晚一夜成名的心态,希望被更多人知道,认可。

而一个被踢出春晚舞台的人,他失去了能被大家认可的重要舞台以及最大可能性。

在数十年后《易见》的采访中,易立竞问陈佩斯:大家以为你是属于被迫走到这条道路上来的。陈说:是被推的,被命运推着走到这上面的。同时我也有自己的选择。每个时机都有一个选择。你比方说小品,再跟老茂两个人商量商量,一个月两个月去做出一个小品来,创作出一个小品,然后放到市场上去演出,一年半年,(赚到)盆满钵满还有意义吗?无非就是证实你的生存价值,用钱来证实,没有意义了。

易立竞问他有没有盼望得奖的时候,他回答说:我父辈就做过这个,拿过奖。曾经是当时说的“十大明星”,后来是“新中国二十二大明星”,然后“百花奖”,百花奖那年是票数最多的男演员,因为是演的反派,于是单设了一个奖,最佳配角奖。到了文化革命,一夜之间成了什么样。那是众矢之的,那是破鼓万人捶,那是要踏上千万只脚让你永世不得翻身呐。那个唾沫就像下雨一样啊。我父亲从那个批斗场回来的时候,那个白的汗衫全是一道道的血迹啊,一片一片的血,那是一件血的衬衫,打得皮肉模糊的,这就是“最佳”。几年前,甚至在这一夜之前,万人瞩目的一个明星,一夜之间就成这样,你就是敌人,要把你置于死地。所以你想,这种荣誉,这种名誉,有什么价值。我从心里头对它非常地厌恶。

从他的语气中透出的意味是,他看透了,一个人的名誉,如果可以用钱来衡量,那是一种亵渎与悲哀;一个人的事业,如果要受别人的认可才能成立,那是一种危险。因为你永远不知道这样的别人什么时候会变了口味,社会什么时候改变了主流。被认可,你是被别人带着走,而不是跟随你自己的内心,只有可能永远成为一个迎合市场却迷失自我的人。所以他现在不看春晚,人很安静,生活过得“比不上春晚之前任何时候都好”,他不想要也更不需要被人认可,他安静地做自己想做的事。

在香港,作词才子林夕曾经说:香港乐坛我最想拯救的是王菀之。并为她的好歌配上了一首好词《画意》。在歌词中,“难道妥协一划,难道放弃风格,跟风一下然后暴发”让王菀之眼圈一红,内心激动。多年做音乐的心境被强有力地点出来,一下子击中她脆弱的内心。做自己的音乐与迎合市场之间,取舍之痛,这种自古难全的事,借由梵高这样一个不被认可协会的登峰造极始祖来托出,一针见血,实乃绝妙。王菀之最后是坚持了自己的风格,尽管她仍然在香港当红女歌手名单之外,尽管人们耳机里播的还是《红豆》与《泡沫》。

社会的主流思潮永远压制着一些人的天赋与特色,对于他们来说,最好的,就是不被定义;最牛逼的,就是不被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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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CA / ABUSE REPORT | TOP Posted: 06-28 11:34 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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